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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北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26 16:4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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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刑诉法实行以来,张北县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制定《张北县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细则》。对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定期开展个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从审查逮捕到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对案件证据基本收集完毕、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基本已经定型、妨害侦查、诉讼进行的社会危险性已经消失、家庭具有确保帮教条件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二是与公安机关加强监督配合,建立信息联系机制。该院规定符合一般逮捕条件的案件在执行逮捕后,案件承办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掌握逮捕后案件侦查取证情况、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消失,出现无羁押必要性情形,重点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法律监督。

  三是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实行权利告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听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意见时,明确告知享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及释放的权利,并详细告知申请的理由、需要的相关材料及相关的程序。使其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羁押必要性说理制度。不论是依职权主动开展还是依申请被动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案件,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中都要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分析、说理。对涉案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变更结果告知和说理解释工作,防止被害人及其家属不理解而引发新的矛盾。 (曹国生 崔建雄)

关键词:张北,检察院,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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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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