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地税局全面开展 “以电控税”工作
近日,霸州市地税局全面开“以地控税”工作,成立“以电控税”领导小组,强调此次“以电控税”目的是堵塞税收漏洞,实现行业税负公平,避免纳税人违法和税务人员执法的双重风险,要求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认真核查,积极做好应补税款的入库工作。 “以电控税”就是“以耗电控制产量,以产量控制销量、以销量控制申报”的税收征管模式。 该局“以电控税”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积极动员跟踪指导工作开展,及时组织管理分局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并结合纳税评估工作,制定具体的"以电评税控税"工作实施方案,按开展阶段听取汇报,及时向以电控税领导小组整理反馈问题;其次开展落实阶段。各管理分局积极出动,取得当地乡镇支持,由乡镇(区、办)牵头,会同当地国税、地税、供电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利用基础数据进行清查,摸清辖区工业企业底数,确定辖区控税企业名单,按照控税企业名单由供电所提供实际用电量,并建立每个纳税人的以电定产台帐,根据单位生产耗电度数,测算出每个耗用单位电量应实现的产值或生产的数量,确定定耗标准作为单位电价计税依据;最后是分析总结阶段。对单位耗电税负水平低于系统税负预警值的,属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将其录入纳税评估系统,属于核定征收的,重新核实其产能,调整其定额,对耗电量较大却没有税务登记信息的漏管户,进行实地核查。 通过此次工作的开展,该局不但有效避免企业的偷税行为,同时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政、降低了执法风险,进一步整顿了工业企业纳税秩序,促进了税负公平,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氛围。(闫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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