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检察院加强车辆管理节约运行费用获成效
近日,顺平县检察院创新检务保障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公务车辆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公务车辆运行费用呈“负增长”,未出现有交通安全事故,取得较好的效果。 该院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最高检关于检务保障工作新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完善《顺平县检察院2013年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公务车辆一律由符合驾驶条件干警驾驶,防范无资质人员驾车,防止“灯下黑”,消除车辆事故隐患,各部门申请使用公务车辆,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去向、路线及事由,并在院车管员处登记备案,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使用,杜绝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同时,该院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时组织驾驶人员集中学习公务车辆管理法规、制度以及上级院关于车辆违规问题的通报,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筑牢“醉驾”危害性认识,杜绝酒后驾驶、乱停放、滥用警灯警报器现象。 此外,该院实行车辆维修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驾驶故障车辆和车容不整的公务车辆上路,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保养时,经使用部门、车管员和分管领导逐级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驾驶员同步跟车维修,并启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违规现象,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
关键词:顺平,检察院,节约,车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