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检察院加强法警队伍管理强化“优、新、严、能、保”
司法警察是检察院一支很重要的办案力量,灵寿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法警队伍建设工作,从“优、新、严、能、保”四个方面着手,加强法警队伍管理,取得明显效果。 一、抓住一个“优”字,强化管理,优化队伍整体结构 为切实解决法警工作中人员分散、管理混乱等问题,该院对法警队实行了统一集中的编队管理,新增一名年轻干警来充实法警队伍,解决法警队伍年龄偏大的问题。同时,该院还通过统一集中编队管理的形式,接受检察长领导,真正把司法警察工作独立担当起来,理顺了调警、用警的关系,发挥了司法警察专职专用,实现了法警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服务型”向“参与型”转变,并能依托办案工作区实行警务工作。今年以来,该院法警队共出警86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执法任务。 二、着眼一个“新”字,规范用警,在依法参与办案中见成效 今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警”的原则,积极创新机制,确保办案安全。该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建立法警参与案件机制。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挥法警优势,配合办案人员进行审讯。该院制定了《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以办案组办案人员为主,办案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院纪检部门督察,主管副检察长巡查,检察长抽查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和规范化管理,确保了规范用警,使法警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今年以来,该院反贪局立案5人,法警队自始至终都积极配合,较好地完成了传唤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搜查、押解、送达文书等一系列出警任务。 三、围绕一个“严”字,完善机制,保证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该院法警大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规范化管理方面狠下功夫,建立了法警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工作考评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司法警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派警、统一培训、统一考评”。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先后制订了《司法警察工作规程》、《司法警察参与刑事诉讼用警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办案秩序,保障了办案安全。完善内务管理。将《检察人员纪律》等10多项规章制度上墙,在内务上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了工作统计、警械具使用登记、警务记录等规章制度。建立履职跟踪监督制度。法警队领导对法警日常工作情况,对其行为表现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并及时将反馈意见进行总结归纳,制定改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杜绝了麻痹大意、管理混乱、越权办案等现象的发生。 四、突出一个“能”字,开展学习训练,提高警务工作技能 该院以岗位练兵为主要载体和途径,严格按照高检院提出的一熟,即熟悉法警职责;两懂,即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三会,即会使用警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标准,加大对司法警察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首先是抓好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作风建设。在学习中,该院坚持做到对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司法警察学习政治、司法警察业务、检察业务、微机操作、车辆驾驶,真正做到“一熟”、“两懂”、“三会”,做到文明办案。其次是抓好司法警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从严治警,严格要求,用严明的纪律培养队伍的优良作风,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再次是大力开展司法警察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全体法警除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外,每周进行集中训练,使每位法警都能成为业务技术能手。 五、落实一个“保”字,加强装备建设,提供坚实警务保障 司法警察的装备建设关系到法警工作的质量,现代化的装备是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全面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该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区建设的要求,狠抓基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先后投入资金进行了办案工作区建设及工作区功能完备、设施配套。按规定的标准配齐配全了必配的警用装备,充分保障了办案安全和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装备需要。 |
关键词:灵寿,检察院,法警,队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