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作坊”假鸭血里掺甲醛
以牛血冒充鸭血制作血豆腐,为增加血豆腐的韧性和保鲜,还往假鸭血里掺甲醛。经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有毒假鸭血的闵布根、张桂华夫妇日前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和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罚金1万元。 2010年起,闵布根夫妇在九江市赛城湖的一间废弃工厂内,开始以牛血和水制作假鸭血豆腐。为了保鲜和增加血豆腐的韧性,他们往假鸭血中掺加了甲醛。因为味道“鲜美”,他们生产的“鸭血豆腐”还颇为畅销。 2012年5月,九江市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进行初查,并依据联系协作机制,向检察机关通报了这起案件。浔阳区检察院认为,闵布根、张桂华夫妇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移送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侦查。 公安机关获取相关信息后,立即展开侦查并将闵布根夫妇抓获,现场查扣含有甲醛的血豆腐650余公斤、甲醛50公斤。 办案期间,浔阳区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依据该院的指导,公安机关将查获的毒鸭血封存,送往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检验,发现送检的毒鸭血样本中甲醛超标33.5倍。据闵布根夫妇供述,他们生产的毒鸭血销往九江市多家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 记者从浔阳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注重加大内外部工作衔接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在内部,我们组建了由侦查监督科牵头、反渎及公诉部门为成员的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监督小组,侦监部门获取有关案件信息后全程跟踪,将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反渎部门。反渎部门注重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深挖细查,案中挖案。”该院检察长吴义祥向记者介绍。 在外部,该院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快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线索的移送和核查。建立每月检查行政部门查处案件台账制度,通过定期走访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深入排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点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打击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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