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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检察院“四个加强”平稳有序的推动案件管理工作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29 16:1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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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邑县检察院自开展案管工作以来,坚持以信息化为依托,加强案件管理,逐步形成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的案件管理新机制。通过四个加强,平稳有序的推动案件管理工作。

  一、加强基础保障建设,为案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有利条件。院党组高度重视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在办公用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案管工作的顺利运行,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和律师阅卷室;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和依托,高规格配备办公设备。为尽快使案管工作正常运转,挤出经费,优先为案管办配置了高速扫描仪、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文件柜、监控设施等办公设备。二、加强学习,提高案件管理基础性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正确把握好管理、监督与参谋、服务的关系;二是深入贯彻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全面做好案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做好各类案件的管理,严格把好案件的进出口关。

  三、加强监控管理,防止超期羁押等情况的发生。加强流程监控职能,对进入检察诉讼环节的案件进行流程监管,并重点监控不捕、不诉、退补、撤案、撤诉、涉案物品处理等执法行为,做到及时预警,防止超期羁押等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案管工作有效运转。一是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理顺工作关系,做好衔接工作,逐步形成相关工作机制,以推动案管工作的有效运转;二是完善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外部协作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进一步明确案件移送、法律文书送达等事项,提高工作效率。(葛彩虹)

 

关键词:工作,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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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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