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人民法院注重民事审判工作
鹿泉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密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着力提高民事审判质量与效率。 一、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承办法官认真了解在手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经济状况、熟悉案情;指导当事人举证,告知诉讼风险,释明法律责任和义务;拟定庭审提纲,抓住案件的焦点、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盲目开庭,不多次开庭。二、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确保质量,突出调解,做到诉前调解与诉后调解、庭前调解与庭上调解、庭上调解与执行和解相结合,同时在诉讼活动中积极动员民调组织、当事人近亲属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方法。三、注重两个效果的统一,认识到民事无小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识到民事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与民同心、真心为民,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办案中突出情理交融,情法交融。通过民事审判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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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鹿泉,法院,民事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