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人民法院全面提高审判监督工作质量
今年以来,鹿泉法院强化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深化学习、革新机制,积极探索构建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院总体办案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认真圆满完成各项审判监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对各类案件进行评查,并开展了案件差错界定工作,对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定期形成专门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及工作建议。 二是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规范审判监督工作。落实案件复查及再审程序公开制度,提高审判监督工作透明度。重视各级党委、人大的监督,对上级转办、督办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答复。 三是抓住工作重心,积极推进评查改革与创新。首先是转变评查方式,由常规评查转变为强调庭室自查与常规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其次是强化责任意识,强调庭室长负责制,切实把行政管理与案件质量管理职能相结合。第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观念。第四对案件评查结论,做到与承办人见面沟通,确保评查结果的落实。 四是建立各部门参与审判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审判监督工作与法院其他工作的有力互动。对审判案件的结果进行监督,对审判工作、案件质量的整个形成过程进行监督;对案件的审理环节进行监督,对立案、执行等环节进行监督,做到出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
关键词:鹿泉,法院,审判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