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网上倒卖考生信息牟利获刑九个月
互联网为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悄悄打起了歪主意,通过自行收集、网络购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息数据后倒卖牟利。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倒卖数据男子朱某旺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3月开始,26岁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广西籍男子朱某旺在互联网上见到有QQ网友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在其租住的番禺洛溪新城出租屋内,通过昵称“猫猫”等QQ号码在互联网上向昵称“数据名单超人”、“小谈”、“Fiona”、“嘻嘻”等QQ网友,以每条信息5分或1角的价格,购买司法考试考生信息、山西车主信息、一级证教师考试考生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资料。其后,朱某旺使用昵称“james”等QQ号码,以在Q群内发广告等形式公开向网友及培训机构出售上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牟取利益。同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网侦人员根据监控抓获朱某旺,在其出租屋内缴获两台手提电脑,并从手提电脑硬盘上检查到司法考试、人事考试考生等各行业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记者/赵杨通讯员/崔杰锋潘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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