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工作
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座谈会,专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培养问题,并就“双语法官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统计,近五年全国法院共培训双语法官3700余人次。从今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在经费预算计划中,增加“双语法官培训经费”项目,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工作。 会上,徐家新指出,加强双语审判人才培养,是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关系到宪法法律赋予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权利以及诉讼权利的有效保障,关系到保证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 徐家新要求,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院要从人民法院长远发展考虑,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以落实“双语法官培训项目”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双语法官培养计划和工作措施,在招录工作中要注重发掘、发现优秀双语人才;着力加强双语审判人才的培训,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推进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效利用当地培训资源,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增加配套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双语审判人才的实践作用,做好“传帮带”工作,全面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官培训工作,力争在5年内基本解决双语审判人才匮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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