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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卖QQ号1年多获利百余万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11 15:0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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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兆国等人发现,现在许多人都在追求一些五六位数且等级较高的QQ号,或者是一些数字比较吉利、听起来比较顺耳的QQ号,于是,他们大量盗取这样的QQ号,进而以高价卖出牟利。2011年底,唐兆国等人将非法获取的一个5位数QQ号在网上出售,售价竟然高达2.9万元。

  如今,QQ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网络通信工具,但是你相信一个等级较高的5位数QQ号竟能卖到2.9万元吗?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跨省盗卖QQ号的唐兆国、冯文斌、肖康禄等3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周石宇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还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被告人陆开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盗号团伙来自四个省市

  现年36岁的唐兆国系江苏省兴化市人。自初二辍学后,便到南通市做起了个体生意,平时闲来无事的时候还喜欢上网聊天,顺带做点盗卖QQ号的生意。

  2011年1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唐兆国在网上认识了失业在家的宁波小伙子冯文斌。冯文斌曾经是浙江省一所重点大学的高材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在南通找到了一份较为满意的工作,但因种种原因,刚工作几个月后他便失业在家。有一天,冯文斌在网上浏览各种招聘信息时,无意间认识了绰号“牛哥”的唐兆国,并与其聊得甚是投机。

  当唐兆国得知冯文斌正在为找工作的事发愁时,正在寻找合作伙伴的他便唆使冯文斌加入盗卖QQ号的行列。冯文斌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一开始说什么也不答应,但经不住唐兆国多次劝说,且其不想再被家人催促找工作,最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与“牛哥”合伙干起盗卖QQ号的买卖。

  嗣后,上了“贼船”的冯文斌又通过网络,与肖康禄、陆开富等人相识,几人一拍即合,该犯罪团伙迅速壮大。由于团伙成员分布在重庆、湖南郴州、广东湛江以及江苏省的南通和泰州等地,为方便成员间的联系,唐兆国还建立了专用网络聊天群,当有“任务”的时候,成员们就会在群里联系。

  发送提高QQ号安全等级的钓鱼邮件盗号

  团伙组建后,接下来就要开展盗号行动。

  2011年2月,具备多年盗号经验的陆开富在其住处多次通过网络向冯文斌、肖康禄传授非法获取QQ号验证信息数据的方法,并从中获得了5700元的报酬。接着,冯文斌、肖康禄又以每开通3000个QQ邮箱获利100元的条件,雇佣了计算机“高手”周石宇为他们开通用于发送钓鱼软件的QQ邮箱,周石宇也从中获得了5995元的报酬。

  邮箱开通后,唐兆国、冯文斌、肖康禄就通过邮件群发机软件,向QQ用户发送钓鱼邮件,并在邮件中以“QQ安全等级较低,需要输入密码等认证信息以确认身份,提高号码的安全等级等”为由,要求QQ号持有人点击钓鱼网站的超链接,以完成QQ号安全系数升级操作。

  由于该钓鱼邮件与QQ安全中心发送的邮件相似度极高,如不仔细辨认就很难发现有不同之处,因而收到邮件的QQ号持有人很容易就按照邮件要求点击超链接,从而进入了这一团伙设定好的圈套。据唐兆国等人交代,一旦QQ号持有人按照所谓的操作提示输入QQ号个人认证信息,他们就可在钓鱼网站后台获取该用户信息,并通过修改认证信息控制其获取认证信息的QQ号。

  另据唐兆国等人的交代,为了进一步控制其获取认证信息的QQ号,防止号码被原持有人通过申诉方式索回,他们还针对腾讯公司不同代际的密码保护设定,采用识别IP、提示被害人解除QQ号与手机的绑定,以及要求持有人编辑短信“TK”,并加QQ号码发送至腾讯客服中心获取验证码,再指示持有人将验证码输入钓鱼网站,然后通过验证码将此QQ号解除绑定QQ令牌等手段,将持有人的QQ号彻底据为己有。

  “洗号”销售,一个好号竟卖2.9万元

  盗窃QQ号得手后,唐兆国等人就进行“洗号”销售。一开始,销售这些号码并非易事,就在他们为此发愁时,2011年6月唐兆国在网上认识了张欣。

  张欣是淘宝店主,有多年的网络销售经验,当唐兆国提出请他在网络上销售非法获得的QQ号时,张欣觉得风险大而有些犹豫。但是当第一笔单子成功后,张欣发现卖QQ号原来比在网上卖其他东西的收入要高,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风险大,遂多次在网络上销售QQ号。在很短的时间内,张欣就获得近6万元的非法收入。其间,陆开富也偶尔帮忙在网上销售QQ号,并获得非法收入1万余元。

  2011年8月,唐兆国等人发现,现在许多人都在追求一些五六位数且等级较高的QQ号,或者是一些数字比较吉利、听起来比较顺耳的QQ号,于是,他们大量盗取这样的QQ号,进而以高价卖出牟利。2011年底,唐兆国等人将非法获取的一个5位数QQ号在网上出售,售价竟然高达2.9万元。

  就这样,这个跨省黑客团伙自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靠着几台电脑、几个服务器、几个U盘,非法获取QQ用户认证信息共计30余万组,对外出售后非法获利100余万元。这些非法所得,最终都被唐兆国按比例分给其团伙成员。

  盗号又销售,违法犯罪难“隐身”

  为什么唐兆国等人能顺利地盗取如此之多的QQ用户信息,且不被发现?办案检察官对此作了一番调查。原来,许多被盗号的受害者向QQ安全中心申诉不成功后就自认倒霉,没想过要去报案;而且,只有极少数的受害者在QQ号被盗后专门提醒自己的亲朋好友,防止有人利用被盗的QQ号冒充自己行骗。因此,此类犯罪很难发现。

  办案检察官还发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10组以上的,就构成了犯罪,但非法获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500组以上的才构成犯罪,这无疑加大了公安机关对盗取QQ号案件的侦查取证难度。

  尽管如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7月,针对利用QQ实施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南通市通州区公安机关开展网上专项行动,在此过程中获取了唐兆国等人的犯罪线索,后经缜密侦查、多方取证,最终一举铲除了这一犯罪团伙。

  结合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虽然QQ号无法准确鉴定其价值,但如果非法获取该QQ号的认证信息后再进行销售,其所获利益就是刑法意义上的违法所得,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犯罪。因此,不要看到有利可图就以身试法。(徐德高邱洁佟健轩)

关键词:持有人|2.9|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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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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