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打通医疗案任督二脉
争议问题专业性强、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审理周期冗长,这些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关键词”,年收全市五分之三医疗纠纷类案件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体会颇深。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西城法院了解到,为有效快速化解医疗纠纷,该院探索建立了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简易程序调处制度、立案前鉴定制度“三位一体”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医疗纠纷受案量下降、审理周期缩短、矛盾化解率提升的多重效果。 医疗鉴定前置审期缩38.9% 在王女士和某医院的纠纷中,西城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到王女士的起诉材料后,发现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于是向她介绍,法院可以在立案前组织进行鉴定,她可以在鉴定意见出来后再决定要不要起诉。这个过程,她不用另行申请、也不用缴纳诉讼费,且医院还将提交由其保管的全部病历材料。 经鉴定,医院虽然在术前风险告知方面有一定不足,但对王女士实施的手术不存在过错。得知这一结论,王女士表示愿意与医院协商解决,双方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 西城法院法官赵长新告诉记者,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因为鉴定而导致审理周期过长。而前置鉴定程序,无疑缩短了医疗纠纷审理时间,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预判,缓解法院的受案压力。 据了解,为破解医疗纠纷案件因鉴定程序而导致审理周期过长的难题,该院探索建立了鉴定程序前置制度。试点两年来,收案量下降56.46%,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8.94%,其中约两成案件鉴定后直接通过简易程序调解结案。 赵长新说,有当事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由于缺乏对方参与,效力无法被认定,还要重新进行鉴定,要求存在激烈矛盾的双方自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又不现实,法院引导双方在立案前通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将有效破解上述问题。 简易程序调处为诉讼提速 记者获悉,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往往是原告,如果患者不起诉,就无法通过审判程序加以解决。而一部分患者之所以不愿意到法院起诉,一方面是对司法程序不了解,还可能考虑到诉讼成本、诉讼风险、诉讼周期的问题,存在“诉讼恐惧症”。 针对这种情况,西城法院创立了适用简易程序调处医疗纠纷制度,对于辖区内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或基本已达成调解意向的,按照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简化起诉手续,指派专门的法官主持调解工作。双方依法达成调解意向,则由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且免交诉讼费。 据了解,负责这项工作的法官每周都安排固定时间开展调解,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工作时间提供给辖区各个医疗机构,并由立案庭将上述信息通过立案窗口告知患方,方便医患双方与法官直接沟通。2011年至今,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调处医疗纠纷案件共计82件,其中77件在立案当日即调解成功。 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当日办 2012春节前的一天,患者林某的家属拨通法院的电话,语气万分焦急。据林某家属说,他们是从外地来京就医的,而林某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昏迷,双方发生纠纷。经过北京市医调委的多次调解,他们与医院达成了赔偿协议,可医院坚持要等林某出院后再给付赔偿款。眼见接林某回乡的救护车已快到京,双方仍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进行协调,由医调委为双方出具协议书,然后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考虑到林某的情况,法院各部门均开启“绿色通道”,当天下午,林某家属拿着得到法院确认的调解书,放心地带林某踏上返乡的救护车。没过多久,法院就将拿到的赔偿款项直接汇入林某家属指定的账号。 据赵长新介绍,由基层法院负责全市专门类型案件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在北京还属首次。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西城法院对司法确认工作所需的各类文书都制作成模板,并指定专人负责。据统计,从2011年5月至今,该院受理的经医调委调解的司法确认案件共126起,其中119起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就得到确认,其余案件司法确认的时间平均也不超过7个工作日,而全部案件未有一例申请强制执行。 |
关键词:三位一体|医疗纠纷|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