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生态法庭非诉解纠纷
记者阎志江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近日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绿化纠纷,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此举意味着该院以非诉讼方式处理环境纠纷有了新突破。 去年12月,邓氏家族的3位代表为绿化邓氏祖坟荒坡,与清镇市红枫湖镇池菇塘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荒坡绿化协议。今年3月,3位代表雇人将树木种于荒坡上。该荒坡与另一村民的耕地接壤,其认为荒坡属自己管辖,村委会与他人签订协议未经其允许,便将树苗全部拔掉,被邓家3位代表告到生态保护法庭。 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决定采用诉调对接模式处理本案。3月底,人民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当地村委会、林业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一起进行调解,生态保护法庭法官旁听并进行指导。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邓氏家族代表将荒坡绿化协议转让给该村民,邓家放弃赔偿和道歉。 据悉,自2011年起,清镇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针对环境案件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采取诉前协调方式,已成功处理多起可能引起群体性纠纷的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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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护法|清镇市|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