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刘勇)自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以来,张家口经开区检察院围绕相关规定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职责深度融合,通过外部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真正把人民监督员当作“自己人”。
因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具有职业类别广泛、时间不易集中等特点。该院案管职能部门在与人民监督员联系过程中,从工作实际出发,建立了“人民监督员联络群”,进一步拓展联络渠道,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推送法律法规、检察动态等内容,使人民监督员知悉最新法规,加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行使监督权打下了良好基础。
工作中,各业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牢固树立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思想意识,在办案活动中努力做到应邀请尽邀请。对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条件的案件实行常态化联系,信息沟通到位,为人民监督员积极、有序、有效履职提供更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