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学深悟、笃行不怠,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
为贯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爱心服务站”服务指引》,充分展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并持续向广大人民群众以及诉讼当事人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服务,莲池区人民法院坚持唱响“人民至上”主旋律,对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进行了一系列的设施分配和优化,设立“爱心驿站”,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更加细化、更加贴心、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
“有需求,您放心!”
为充分服务便利当事人和群众,莲池区法院不断深化细化便民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爱心驿站”,配备了卫生间、母婴休息室,问询处,爱心窗口,法律知识普及站,老年人、幼儿、孕妇、残疾人等候专区等,并配备了轮椅、老花镜、充电器、纸杯、笔和纸、医药箱等物品。通过无微不至的关心,进一步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幸福感和获得感。
“有问题,您说话!”
设立了导诉台,由专门工作人员对到院当事人依据办理事项进行前期分流一对一解答,坚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的工作态度,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有困难,您莫慌!”
“爱心驿站”坚持“尊重、理解、宽容、关爱”八字理念,为当事人、环卫工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警察、快递员、外卖员等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就餐、休息、应急充电和在线帮助等服务,解决户外劳动者最盼、最急、最忧的实际困难,实现“歇歇脚、喝喝水、热热饭、充充电、避避暑、取取暖”的爱心服务,进一步缩小了为服务群众的半径,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莲池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开展好各项工作,用具体的行动落实为民服务举措,扎实开展“爱心驿站”活动,切实将司法温暖传递到广大群众及当事人心里,营造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法治与爱心同行,普法和关怀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