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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法院为商户讨回1000多元质保金

来源: 河北法制报  
2022-09-19 17: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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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走深走实,9月9日,黄骅市人民法院派出干警对辖区内部分商户进行了走访宣传活动。其间,某商户向张景浩和周学文两位干警反映,自己与来自外地的某建筑安装公司达成协议,为一家养猪场定制并安装一批木门。现今养猪场已使用了一年半时间,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但因承建公司撤出了场地,约定一年的质保金虽经多次联系,但仍有1000余元未要回。

  张景浩和周学文两位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真查看了该商户提供的相关合同及安装视频等证据,并通过网络查询到该承建公司是个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安装公司。两位干警于是当场联系了该公司,与该公司相关人员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并借助微信发送相关证据。

  “你们是一家大公司,1000多元虽然数额小,但公司信誉却是大事。如商户提起诉讼,你们路途远来回奔波不说,对于你们以后的经营、公司的形象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听完两位干警的话后,公司相关人员立即与该承建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不一会儿,剩余的质保金便发到了某商户的账户上。

  “这么快就把困扰我半年多的质保金问题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收到质保金后的某商户,惊讶之余,对张景浩、周学文两名干警连连表示感谢。

  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两位干警们叮嘱某商户在以后的交易中一定要规范流程,及时签订合同,注意保存交易证据。在货物送达或者安装后,及时与客户沟通签订收货单或安装完成确认单,尽量录制交货或者安装视频,以保证一旦因纠纷走入诉讼程序时,能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事后,该承建公司工作人员专门给张景浩、周学文两名干警打来电话致谢,并代为转达公司负责人的话:“因该笔质保金数额较少,未引起公司重视也一直未做处理,是法院两位干警的反映电话,让公司不仅避免了某商户起诉后公司应诉的相关成本,也消除了对公司信誉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对此表示感谢。”(通讯员 吕宁宁 记者 陈兆扬)

关键词:质保金,商户,合法权益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