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障安全生产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和问题整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
溯源治理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今年3月,为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永年区检察院加强溯源治理 ,对辖区内各大街道、住宅小区和城区公路的排水、能源、通信等窨井盖进行集中“体检”,发现多处窨井盖存在沉降、突起,部分窨井盖存在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干警根据收集的窨井盖位置、破损信息,拍摄固定证据,明确责任单位,向具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职,加强巡查、维护、维修等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排查、整改问题窨井盖21处。
防雷减灾,把好生命财产“安全关”。为减少雷击引发火灾、停电停产、网络瘫痪、信息中断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问题发生,2021年8月,永年区检察院针对加油站等危化企业未安装防雷装置或未按照规定定期开展防雷装置检测的情况进行走访摸排。为厘清气象、住建两部门的监管职责,该院多次走访区气象局、住建局,通过组织圆桌会议,明确责任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防雷装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防雷减灾意识。今年2月,经永年区检察院跟进监督,辖区内问题加油站以及问题危化企业已对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测、备案登记并建立台账,完善相关制度,并共计组织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十余次。
检消协作,筑起安全生产“防火墙”。今年5月,永年区检察院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全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立工作小组,且共同研究制定了《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 邯郸市永年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检消两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与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在应急救援、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存在怠于履职情形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线索的,及时移送消防救援机构,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月,永年区检察院就在助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联席会议并充分交换了意见,使城区范围内34处“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得以消除。(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贾亚超 刘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