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入手,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截至7月25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5件,立案221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秦皇岛市检察系统从提升办案数量下手,组织地方特色专项监督活动,加强类案线索集中推送,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同时提升办案质量,发挥督导专员的作用,在业务指导、案件评查中引导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加强对上级院司法解释、办案规范文件的学习和贯彻,加强对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的学习借鉴。
今年初,秦皇岛市各基层检察院按照市院“一院一特色”总体规划,结合各个县区检察工作实际和党委政府工作的热点、难点,针对本辖区内具有普遍性的损害“两益”的违法行为,因地制宜,以特色自选动作开展集中监督。在北戴河新区,检察系统工作人员灵活运用办案方式方法,将涉海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案件划归公益诉讼部门办理,使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确保司法保护整体效果。大胆探索不诉案件“认罪认罚加认赔”“劳役代偿”等新路径,达到既保护公共利益,又保障民生的效果。今年以来,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已立案涉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追偿生态修复金12万余元。
除发挥各自优势外,秦皇岛市检察系统还对各县区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统一组织行动,形成合力确保问题解决。针对红色资源数量多、分布零散、管理水平低等问题,部署开展了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抚宁区检察院督促抚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累计争取资金200余万元,专项用于散葬烈士墓迁移、修缮。目前,177座散葬烈士墓已集中迁移至抚宁区烈士陵园。另外,持续开展“长城保护”“守护古树名木”“守护名人别墅”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21件。
此外,秦皇岛市检察系统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形式,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结合湿地保护日、野生动植物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开展各类公益诉讼宣传21次。通过宣传活动,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不仅落实了普法责任,还同时接受了社会各界监督。今年以来,市检察系统共邀请社区代表、行业代表、志愿者等参与“回头看”、听证会、座谈会等,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