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金发放后,现在生活怎么样”“经过前期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精神状态有没有好转”……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工作人员来到辖区某社区,对前期得到多元救助的贾某某进行回访慰问,实地了解其目前的经济及生活状况。
贾某某是由长安区妇联移送至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的被救助人。因患慢性疾病多年,贾某某长年需看病吃药,药物治疗过程中又患上急性白血病,贾某某认为系医院技术过错使其误服药物而致,遂将医院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医院承担20%的责任。
贾某某自18岁患病以来,一直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社区居委会为其申请了低保,父母为其治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现在父母已退休,每月靠微薄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长安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认为,贾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用于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缓解家庭困境。
在贾某某家中,长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耐心询问了贾某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等,了解其家庭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其保持乐观心态,树立生活信心。妇联代表介绍,他们在救助过程中发现贾某某积极乐观,如果身体条件允许可以为其安排学习手工编织,鼓励其用自己的双手赚取收入,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的同时,还可以实现自我价值。
对于大家的慰问和鼓励,贾某某很是感动,真诚地表达了对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感激之情,她说:“生病以来,居委会给我申请低保,在我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检察官伸出援助之手,解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有这么多好心人关心我,帮助我,我一定好好生活,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帮助。”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贾某某将早已准备好、因行动不便还没来得及送的一面锦旗现场送给了慰问人员。
走访过程中,检察干警向贾某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了有关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司法救助的原则、申请救助条件、救助程序等方面规定,并围绕多元化帮扶问题,与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深入交流,进一步帮助司法救助申请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张乔 郝丽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