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 李忠勇 杨洁)“老梁同志,我把欠某商贸公司的余款筹借齐了,请给我个账号给你们打过去。”8月1日上午,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梁志鹏突然接到被执行人某洗煤公司法定代表人打来主动还款的电话。
于是,梁志鹏立即把法院的账号用发了过去,对方很快把15.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全部打过来。看到此款已到账,梁志鹏这才松了口气,心里感慨万千。
2018年2月20日,申请执行人某商贸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洗煤公司签订煤炭加工协议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导致诉讼。2019年4月19日,法院判决某洗煤公司给付某商贸公司煤款及加工费共计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洗煤公司仍没履行给付义务。2019年11月27日,某商贸公司向井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局梁志鹏等执行干警经过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3次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前两次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第三次和解协议仅履行了一部分,尚欠33万余元。
为了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10月21日,法院在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中,将此案列为集中执行案件。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公司动员其履行无果后,当场扣押两辆50型铲车。随后,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原则,依法将两辆铲车成功拍卖,后将拍卖获得的17.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定于今年6月底偿清剩余欠款及利息,但逾期又未履行。
梁志鹏等执行干警得知这种情况后,采取与被执行人见面约谈和打电话等方式,通过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多次耐心做工作,被执行人承诺尽快筹款。被执行人设法多方筹借,将款筹齐后主动给执行干警打电话还款。8月3日,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将这笔执行款领取后,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至此,此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