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要目标之一。最高法研究室主任段农根介绍,围绕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意见》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安排。
一是依法支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健全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出台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贯彻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规制不诚信交易行为,鼓励和保护合法交易行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畅通商品服务流通,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类案强制检索、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等途径,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确保裁判规则统一、透明、可预期,降低市场主体的谈判成本和调查成本。
四是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用足用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果,出台民事速裁适用法律问题司法解释,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司法和智慧法院建设,满足市场主体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成本。(薄晨棣、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