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吴俊峰)“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感谢检察院的关怀。”日前,张家口市经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妇联、大仓盖镇政府入户走访,为一名未成年司法救助对象送去了慰问金。
“孩子身体恢复咋样,家里目前还有什么困难?”这次回访,检察官询问近期家庭情况,了解孩子的治疗情况。
据了解,司法救助对象是一名刚满周岁的女婴,其母亲在怀孕期间患上肺结核、脑结核、胸椎结核病,被紧急送往北京医院抢救,早产女婴出生即被送到保温箱抢救,不久查出患有母体传染结核病,这让背负巨额医疗费的父亲精神崩溃,加上对法律的无知,做出了将孩子遗弃的行为。检察机关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经过层层调查核实,在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下,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这个家庭申请到3万元救助金。
据悉,日前,经开区检察院和经开区妇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联合救助方式。经开院迅速启动联合救助机制,通过区妇联向市妇联进行了汇报。了解情况后,市妇联通知桥东妇联、大仓盖镇妇联,并报省妇联拟对女婴开展“儿童大病救助”;同时与张家口慈善总会联系,引入社会募捐的“雨露计划”,对女婴开展长期救助;此外,经开院还联系了大仓盖镇政府,镇政府表示将为女婴母亲申请低保,将女婴母女纳入“防因病返贫”人员进行专项保障。
近年来,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经开区检察院将“被动接受”转为“主动服务”,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下“狠功夫”,加强涉案困难妇女儿童内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坚持“应救尽救”的理念。同时,推动司法救助与生活帮扶、教育支持、心理抚慰等社会救助相衔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救助工作中来,给予困境妇女儿童最大化关怀,一次救助,长期关爱,不断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