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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召开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会商会

来源: 长城网  郑可欣
2022-06-01 14: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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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海啸 闫鑫)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与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召开会商会,并签订了《办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合作机制》。

  会上,桥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云攀介绍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指出赔偿保证金制度是刑事和解制度的深化,对于推动社会纠纷多元化处理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双方就提存程序、提存办法、提存账户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继续探索与推进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顺畅运行,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张云攀表示。

  据悉,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该院促调前置创新机制的重要环节,为促进赔偿数额合理,避免“漫天要价”,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推行赔偿保证金制度,即经调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明显超出法律规定而没有得到满足,或者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可向公证机关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该行为可认定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以此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检察机关,轻型案件赔偿保证金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