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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开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作不起诉

来源: 长城网  郑可欣
2022-03-25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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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近日,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0年10月的一天晚上,马某像平时一样和家人一起吃晚饭,吃饭过程中马某喝了一点酒。饭后,马某孩子就读学校的老师突然打电话告诉马某,马某的孩子得了急性阑尾炎,需要马上送医院救治。马某和妻子得知这一消息后急忙赶往学校,匆忙中忘记马某酒后不能驾车。在行驶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时,马某驾驶的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执勤民警一方面依法对马某酒驾行为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及时安排人员到学校将马某的孩子送到医院救治。后经鉴定:马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15.27mg/100ml。

  马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移送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后,办案人了解到马某醉酒驾驶确系事出有因,结合马某醉酒程度和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键词:张家口,醉驾,不起诉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