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针对办案实践中发现部分宾馆、旅店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证件、未对来访人员进行会客登记、冒名登记等安全隐患问题,赤城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积极联合县公安局集中开展了旅馆业经营日常监管联查活动。
联查中,检察干警发现大部分旅馆经营者都能做到入住登记,但对“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等相关新规定并不是非常了解。对此,该院未检检察官坚持整治与宣传并行,在严格核查旅馆经营者对“两确认”“两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宣讲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及违法经营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其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做到“五必须”,并依法履行查验、询问、报告等义务。
截至3月2日,赤城检察院、公安局共联查辖区旅馆56家,发放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单200份,提出整改意见47条,责令停业整顿3家,且全部签订了承诺书。(记者 驰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