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某村84岁的王老汉拉着峰峰矿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手,深情地说:“感谢你们,你们是我晚年的救命恩人,你们把我的一家人又拢到了一起,我又有家了,又感受到了亲情!”这是峰峰矿区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为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真实写照。
84岁的村民王老汉因赡养问题与五个子女发生纠纷,多年来未能有效解决,即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通过普法宣传得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老汉找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司法局认为该案在农村具有典型性,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也是人伦,对老人的赡养绝不是一纸冷冰冰的判决就可以完成的,如果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解决,既避免了对簿公堂,又不会伤害到亲情,在基层村、社区也会起到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于是,迅速安排法律援助及基层调解相关科室、精干律师、峰峰司法所、基层调解员组成调解工作组。工作组充分利用基层司法所“司法调解日”平台,分别多次到老汉及其五个子女居住地村委会进行走访,并逐一对老汉的子女作思想工作。经耐心访谈,工作组厘清了子女之间因相关经济、财产问题造成的赡养纠纷。之后,工作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向他们解释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就具体的赡养问题给他们提出了解决方案。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老汉和子女们签署了赡养协议,并申请区法院就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多年矛盾一朝化解,给老汉吃下了“定心丸”。
基层司法所“司法调解日”活动的开展,既用法律武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又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