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子吊绑殴打偷鸡男子致起身亡 获刑3至4年
男子偷鸡,被4名村民用绳子捆绑吊在房梁石柱上殴打致死。 近日,乐至县法院对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谭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进行复庭审理,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对这起民众热议、数百名村民联名要求对四名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人大代表十分关注的“小偷被打死”一案进行了宣判,对杨某甲等人分别判处四年至三年有期徒刑。 6月24日,男子吴某窜至资阳乐至县劳动镇一村民家偷鸡被抓,4位村民将其捆绑殴打后,又将其吊绑于房梁石柱上殴打。约5小时后,吴某死亡。后经鉴定,吴某死亡符合生前下肢等多部位遭受钝器(如棒类等)打击致广泛皮肤、肌肉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
关键词:刑事责任,殴打,宣判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