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追小偷撞死人 被控故意伤害受审
2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见义勇为撞死人案,检方起诉称,温某驾车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判决。 去年7月7日11时30分,惠城区河南岸的一家装饰店来了一男一女(钟某和张某),女子引开服务员视线,男子趁机偷走前台一部白色手机。得手后二人驾摩托车逃离。店主同事温先生发现情况后报警并驾车追赶犯罪嫌疑人。追至惠沙堤二路路段时,撞上了钟某驾驶的摩托车,致使钟某和张某摔倒在地。受伤的张某被送往医院抢救。 河南岸派出所在7月9日的处理经过书中写道,“温某追赶嫌疑人行为属见义勇为,故暂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0日温某突然被惠城区公安局带回问话并立案侦查,原因是张某已经死亡。张某的伤情鉴定报告为,肺挫伤、腰3左侧横突骨折、全身多处组织挫伤,法医鉴定为轻伤,死亡原因为肺功能衰竭死亡。 庭审现场,温某觉得自己本来是见义勇为,现在变成故意伤害他人,表示不服。他认为张某当时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其家属不顾医生劝阻办理出院造成张某病情恶化并死亡,这说明张某的死亡跟自己无关。(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卢思莹、陈曙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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