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强奸亲生女儿及其同学 一审获刑15年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不过,有一名禽兽不如的父亲,竟然把淫手伸向自己的亲生女儿,在几年间多次对女儿实施强奸,迫使不堪侮辱的花季少女跳墙自尽不果却遗憾跌断右脚。日前,这名魔鬼父亲被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少女轻生背后隐藏巨大秘密 2014年7月6日,一对母女走进了公安机关的大门,报警举报丈夫和父亲的禽兽行为。 1999年出生的女儿王一称,其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父亲王强多次实施奸淫。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案情很快水落石出。 2010年8月以前,王一和妹妹跟着在广东打工的父母一起生活,并在当地的小学就读。2010年7月初,妈妈带着妹妹回到了梧州,王一跟随爸爸王强继续在广东生活,她的噩梦也由此开始。一天晚上,王一正在爸爸的宿舍睡觉,突然爸爸穿着一条短裤来到床前,并以买新衣服为名要求王一脱衣服给他看,之后强行对王一实施奸淫。从此,每隔几天,王一就被其父强奸一次。 2010年9月,王一回到梧州读书,王强仍在广东打工,王一以为摆脱了父亲的魔爪,谁知她的噩梦仍在继续。王强每隔一个多月就会回梧州一次,每次回来总是趁王一的妈妈不在家时强奸女儿,稍有不从就对王一实施殴打。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一的反抗意识越来越强烈,反抗行为也越来越升级。2014年6月30日,为了反抗父亲的兽行,时年15岁的王一从就读的梧州市某中学围墙上跳下来,轻生未果却跌断了右脚板两支骨头。 “为什么要做出这么过激的行为?”“因为爸爸要我陪他睡觉!”在妈妈的一再追问下,备受摧残的王一终于道出了原委,这句石破天惊的话语终于曝出了一个禽兽父亲对亲生女儿长达几年恶魔行为的“秘密”。 女儿的同学也没能逃脱魔爪 记者从审判机关了解到,为了满足自己膨胀的兽欲,在性侵亲生女儿的同时,王强还将侵犯目标瞄向了女儿的同学、2000年出生的张二。 2011年9月的一个周末上午,张二到王一家拿之前到王一家玩耍时落下的坏手机,当时只有王强一个人在家。面对如花少女,王强又产生了邪念,以给张二买新手机为名,不顾张二的反抗,多番威逼利诱,最终强行与张二发生了性关系。 为了达到长期控制张二的目的,王强采取以金钱财物引诱及威胁的方法让张二与其发生关系。从2012年至2014年,王强在与张二发生关系后,每次给予100元不等的钱财,并为张二买了5台手机。在一次两人发生性行为后,王强拍了张二的裸照并录像,只要张二不顺从,他就以发裸照到网上曝光要挟,逼迫张二满足他。 王强被抓归案后,公诉机关依法向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强涉嫌犯强奸罪。长洲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查明事实,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我这么做,就是为了报复妻子!”法庭上,面对自己做出如此兽行的原因,王强辩解说,因为妻子没有给他生个儿子,所以他以奸淫女儿进行报复,而为了证实自己除了妻子还能找到别人陪,所以他拍摄女儿同学的裸照和性爱视频。被告人这样的借口,让人听后感到无比荒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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