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委书记受贿案:情妇前夫曾求其帮找工作
继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情妇许秋琳相继在佛山中院过堂,这段“三角关系”中的最后一名“主角”——许秋琳的前夫吴松光,也因涉嫌行贿于昨日上午受审。吴松光当庭表示,自己对于工程的操作、公司的管理、获得的收益一概不知,称“那都是许秋琳的事”。在庭审中,检方提供的证据还揭示了吴松光和许秋琳之间“分家不分居”的奇葩离婚生活,他们的多名子女甚至都不知道父母已经离婚。更让人意外的是,陈弘平和吴松光原来还跳过了许秋琳,曾经有过接触。 指控: 为揽工程求调职行贿 据佛山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间,许秋琳与吴松光在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郑松标与时任揭阳市公路局总工程师室主任罗荣辉的帮助下,通过挂靠一些公司开始承包揭阳市公路局的7个工程,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8.7亿元。 吴松光为感谢郑松标、罗荣辉二人在7个工程中的承揽、拆迁、施工质量审核、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他单独或伙同许秋琳,共送给郑松标232万元,送给罗人民币3万元、港币7万元。 检方还指控,2006年间,吴松光为了调入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工作,请求时任揭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林某提供帮忙,林某帮助其调入机动大队后,吴松光于同年4月,在林某的办公室内送给其2万元。 律师: 吴松光对行贿不知情 庭审中,吴松光及其代理律师均认为,吴松光送钱给郑、罗二人的行为仅构成单位行贿。“吴松光只是润昕公司的员工,在许秋琳的安排下对吴行贿的,行贿的目的是为了使润昕公司和中标单位能拿到工程并顺利收到工程款,受益者是润昕公司及中标单位。”此外,律师还称,吴松光并非行贿郑松标的同谋,他并不知道许秋琳要自己开车去公路局是为了要送钱给郑松标。另外,吴松光送2万元给林某一事,律师认为林某并未被追究受贿的刑事责任,因而吴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行贿。 检方: “隐性同谋”也算行贿 检方回应称,润昕公司的确夹杂在整个行贿过程里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构成单位行贿。“许秋琳和吴松光的行贿行为是其个人决定,并非通过单位决策,行贿款也是由许秋琳个人的资金支出。”检察官表示,润昕公司仅仅是作案工具。 检察官还说,行贿郑松标200万元一事中,吴松光是“隐性同谋”,吴松光曾问过“箱子里装了多少钱”,再基于他们长期和郑松标有利益往来,因此他根本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是去行贿。 至于行贿林某的事实,检察官解释:“吴松光主观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赂他人,客观上也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有什么理由不构成行贿罪?” 生意上:“那都是许秋琳的事” 许秋琳在6月16日受审的时候,曾经五度为吴松光求情,称吴松光只是润昕公司的一名员工。“虽然他是我的前夫,但是生意都是我一个人在做,他也不清楚我的生意是怎么做。” 昨天,吴松光也延续了前妻的思路,将事情都推给了前妻。“那都是许秋琳的事。”吴松光表示,对于工程的操作、公司的管理、获得的收益一概不知。2008年,他也只是听从许秋琳的吩咐,糊里糊涂地成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对于公司的事,他也仅仅是“帮帮忙”。 对此,检方则表示,吴松光不是简简单单的帮帮忙、做司机,而是充当法人代表的角色,并以老板的身份出现,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生活上:他们的离婚很“奇葩” 许秋琳别名“许小婉”,1970年7月8日出生,据昨日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许秋琳与比她大一岁的吴松光于1993年2月17日登记,2005年6月29日协议离婚。昨日检方所提供的证据中专门提及了两人的感情生活。据吴松光供述,两人的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经常打架。 让人诧异的是,两人离婚之后,却是“分家不分居”,两人还一直住在一起。“为了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我们都把离婚的事情隐瞒得很好,日常生活也和离婚前一样。”吴松光说,孩子们都不知道他们已经离了婚。这一点,在郑松标受贿一案中,相关证人证言中就有所提及,该证人当时还看到许秋琳怀有身孕。 吴松光说,离婚之后,他们的钱是“一起挣一起花”。日常的花销,他会问许秋琳,而许秋琳一般每月给他3万元左右。 在对外关系上,许秋琳并不会提及吴松光是他的前夫,如许秋琳向郑松标介绍吴松光时,就只是称吴是润昕公司的“吴经理”。 三角关系上:陈吴二人早有“交集” 知情人曾告诉记者,许秋琳在初中毕业后开始在揭阳当地打工,当过酒店服务员,也经营过服装店。2006年前后,她以汕头市建筑总公司揭阳分公司的经理的名义,参加了当地一个联谊会,从而认识了时任揭阳市市长的陈弘平。两人随后于2008年生下了一名私生子。 此后,陈弘平不仅介绍了郑松标给许秋琳认识,使得许揽了七个工程,还几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交许秋琳保管。今年4月21日,陈弘平在佛山中院受审时曾经表示,他所受贿的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买了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这一说法得到了检方的证实。 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原来当时还和许秋琳同居的吴松光,竟然跳过许秋琳,还与陈弘平有过交集。检方所指控的他行贿林某2万元的案件中,介绍林某给吴松光认识的人,就是陈弘平。2006年,当时在揭东做生意失败的吴松光,通过朋友介绍找到陈弘平,找他帮忙找一份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的工作。不久,在陈弘平的介绍下,吴松光去到了林某的办公室,并如愿到了机动大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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