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替父收取村民“开路费”被判敲诈勒索罪
中新网肇庆4月2日电(黄耀辉 陈希云 胡志勤)广东广宁县村民张某,借口其父亲曾经修过某段路,拦路要求村民留下“开路费”,被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肇庆市中级法院发言人2日介绍,20年前张某的父亲在世前受雇在村里某处修了一段路,张父去世后,该段路也经过多年的修补,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 2014年,张某以该段路其父亲有份修建、尚未收到工钱为由,用一辆农用车堵塞该路段,强行向行经此路段的路人收取5000元“开路费”。 张某提到的理由,既拿不出其父当年修路没有收到工钱的证据,也找不到当年请他父亲修路的老板。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用堵路阻止通行的方式,敲诈他人数额较大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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