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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管住政府任性作为 不能只贴在墙上挂在网上给人看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5-04-02 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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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 张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下文称《指导意见》),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

一纸掌权者“亮出家底”的权力清单,其意义不止于厘清权责,在依法治国的宏大系统工程中,它更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能。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莫不与此相关。

这也注定了权力清单的推行是一项并不简单的系统工程。就权力清单将给社会带来的变化,推行中可能遭遇的阻碍及配套机制建设等,《法制日报》记者专访了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赵振华。中央编办与国务院法制办是这项工作的共同牵头单位。

地方政府部门先行推行

记者:权力清单为何先从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推行?针对国务院部门可有确定的时间表?

赵振华:地方政府部门是地方行政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权的主要实施机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能的关键。通过对地方政府部门法定职责的梳理,将行政权力的具体项目、法定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相应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来向社会公布,有利于明晰权力和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依法严格规范运行。

在国务院部门的推行工作也在研究部署。早在2014年3月,国务院60个部门就已集体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权力清单。而全面的权力清单公布,根据目前拟定的方案,将选取个别部门先行试点,然后再全面推行。

简政放权已经奠定基础

记者:在此之前,权力清单在地方上是否已开始了先行先试?这次从中央层面发布文件推行权力清单,有着怎样的背景?

赵振华:那个时候有的还不叫权力清单,而是各地政府及其部门基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流程,编制和公布行政执法项目清单。这是按照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所做的。之后有些地方逐步扩大清单范围,将其他行政职权也纳入清单,开始称为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在一些地方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地方推行状况不平衡、不规范等问题。

2013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以来,根据中央部署,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中,提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要求,目前已经先后取消和调整7批共800多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及时提请修改相关法律22部,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66部,督促地方和部门修改和废止了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极大激发了市场和社会创造活力。

这次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就是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坚持放管结合,督促地方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确保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

从知道大数到精确掌握

记者: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于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将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赵振华: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摸清家底,明晰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机关对于自己有什么职责,很多都只是知道个“大数”,并不精确掌握。现在就要按照法律规定一条一条地捋出来。通过梳理,知道自己都有哪些权力,相应有哪些责任,哪些事有权去管、必须去管,该管的事由哪一家部门管,按照什么程序和流程管,管不好应当承担哪些责任,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权必有责”。

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可以据此知道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便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企业和群众知晓行政机关都在管哪些事,哪些事不需要行政机关管,办事和维权找哪一个部门,都需要哪些手续,多久才能办完,部门不履行职责、任意执法承担哪些责任,找哪一级机关反映,所谓“法无禁止可以为,合法权益要维护,违法行政必追究”。

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要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约束行政行为,防止权力任性,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政府治理能力,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布经党委和政府确认

记者:权力清单制度在推行中可能遇到哪些阻碍或困难?比如,政府部门在梳理权力中必然涉及“减权”,如同“自我割肉”,这是否构成一定阻力?

赵振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首先要求权力做减法,在梳理中要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自己无权减的要报上级有权部门减,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应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修改。削权确实可能存在阻力,但目前从对各地动员的情况来看,比较乐观。各地对此从认识上、组织上都做好了充分准备。

而且,根据规定,各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统一的审核标准审查后,要经同级党委和政府确认后方能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清单要包括职权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承办责任。

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中的最大困难,是对权力本身的界定还存在标准不统一、理解不一、地方上把握不准的问题。下一步,还需通过梳理归纳、分析核对、总结交流等工作加强指导,建立统一的标准。

另外一个难点是权力与责任的对应问题。如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还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研究与确定。

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记者:如何将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赵振华:梳理、编制和公布权力清单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在于严格落实、认真执行。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只把权力清单贴在墙上、挂在网上给人看,要切实运行起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任性作为等问题,要让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真正发挥作用。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各级地方政府要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为基础、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有些制度还需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统一做出规定。

法制网北京4月2日讯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法制,政府治理,指导意见,法制日报,全面推进依法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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