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作案七起盗窃财物顺手开走奥迪轿车

来源: 河北法制网 作者: 刘馨阳 2014-10-13 10:01: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家住遵化市东新庄镇的张某,伙同家住玉田县的王某,利用弹弓射钢珠打碎车玻璃的作案方式,一夜作案7起,盗窃金额巨大,9月底被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12月初,张某找到王某,商议作案方法,二人一拍即合,商量好由王某负责望风。2013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人张某、王某开车到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上河西村,王某负责望风,由张某用弹弓将被害人停在胡同里的奔驰牌商务车玻璃打碎,盗窃车内现金1万元。随即,二人驾车到宽城镇丰泽园小区,用同样方法先后将三辆车上的财物盗走。在该小区2号楼与4号楼之间,张某、王某在车内盗窃奥迪汽车钥匙一把,然后张某按了一下开锁键,发现该钥匙能打开停在旁边车库前的一辆奥迪A6汽车,遂对王某说:“你去开我的迈腾车,我把这辆奥迪车偷走,咱们不再砸车玻璃偷钱了,赶紧开车离开宽城。”二人驾驶偷来的奥迪A6汽车,来到约定的汇合地——遵化市龙源小区。后张某将奥迪A6汽车留下,并把以前偷的一辆现代车给了王某。经鉴定,被盗奥迪A6汽车价值588423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某盗窃财物价值726893元,被告人王某盗窃财物价值618555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关键词:作案,盗窃,奥迪轿车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