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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当街抢钱被抓不思悔改 接连盗窃被刑事拘留

来源: 福州晚报 作者: 2014-06-04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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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茶园派出所民警在一家网吧内抓获涉嫌盗窃的少年余某时,一眼就认出了他。半个多月前余某因抢夺被民警及热心市民抓获。没想到他并没有吸取教训,之后分两次盗走一家宾馆的营业款万余元。

近期茶园派出所辖区内的一家宾馆在8天时间里两次被盗。前日,民警经过调查,在一家网吧内将嫌疑人余某抓获。民警进入网吧,一眼就认出了他。原来余某沉迷于网游,到福州后根本没有心思找工作,每天泡在网吧里。5月13日晚,16岁的余某无钱上网,途经香槟路时,抢走一名水果摊主用于装营业款的保鲜盒,被民警和几名热心市民制服。余某本应被行政拘留15日,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可不执行,余某因此被放了出来。

但余某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总结经验”。他觉得抢钱风险太大,因此决定实施盗窃。5月22日深夜,余某在华林路一家宾馆外蹲守,发现宾馆老板携带当天营业款出门后,将钱放进电动车坐垫下的储物箱中,随后返回店内拿雨衣。余某见此情景,立刻从暗处蹿出,撬开坐垫,偷走储物箱中的7000多元现金。

得手后,他将赃款全部买了游戏点卡。初次作案得手,余某见宾馆方面没有动静,胆子更大了。5月31日凌晨,他趁着雨夜再次到这家宾馆外守候,并趁收银台员短暂离开之机,迅速溜到收银台旁,盗走3400多元营业款。民警抓获余某时,赃款已被他花得只剩2000多元。

由于是再次作案,且数额较大,目前余某因涉嫌盗窃被晋安警方刑事拘留。(记者 严鑫 通讯员 茶园综)

关键词:余某,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拘留,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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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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