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外地打工仔坑杀4名工友骗赔184.8万元
起诉书说,张某等21名被告先后于井下杀4人,骗赔184.8万元
4月9日,以四川籍犯罪嫌疑人张某为主的等21名被告人涉嫌杀害4名工友、骗取巨额赔偿款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这4起杀人案的共同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先介绍他人到武安市、涉县各矿山企业打工,然后伺机在矿坑中杀害工友,再安排人员冒充被害人亲属索取巨额赔偿。
邯郸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显示,2011年7月13日,四川省宁南县竹寿镇联合村的姜某,经人介绍来到武安市西土山乡云驾岭村,再经四川籍被告人张某联系到武安市某矿点打工。期间张某向同住一村的四川籍农民工闫某、秦某夫妇两人提议,将姜某杀害于矿井下,然后谎报事故,由秦某和其儿子冒充被害人家属向矿方骗取死亡赔偿金。2011年10月26日凌晨7时许,赵某等3名被告人与被害人姜某一同在铁矿井下干活时,乘姜某不备,先后持石头朝姜某头部猛击数下,将姜某打倒在地,然后又猛击姜某面部将其毁容,随后用木棒、铁撬棍撬下巷道顶部石块,砸在姜某头部,将其当场杀死。随后赵某等向矿方谎报事故塌方,由被告人秦某等冒充死者家属向矿方骗取赔偿61.3万元,最后以被告人闫某的身份将死者火化,参与此案的被告人将赔偿款分掉挥霍。
由此开始,几名被告人又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5月和2012年7月,又以类似手法将被害人袁某、谢某、李某骗至武安、涉县不同矿点,在井下工作,趁被害人不备,将其杀害,向矿方谎称事故,由其他一些被告人骗取赔偿金后,以他人身份火化,冒充被害人袁某、谢某亲属又分别骗得赔偿金61.5万元、62万元。2012年8月14日,当被告人冒充被害人李某亲属,向矿方要求巨额赔偿时,被矿方识破报警,2012年8月16日,警方陆续将各嫌疑人抓获。
邯郸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从被告人数量还是从其实施犯罪的社会危害来看,此案都是近年来邯郸市少见的案件。(记者孟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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