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多次持刀抢劫强奸发廊女 已被抓获
湖北荆门一中年男子两次因抢劫强奸妇女被判无期徒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恶,窜至荆门掇刀区多次抢劫强奸美容美发店服务员,被掇刀警方擒获。4月11日,该男子已被公安执行逮捕,他这是“三进宫”。 2月24日,从事美容美发的李女士到荆门市掇刀公安分局白庙刑侦中队报案。称“中午在店内被一中年男子强奸了!他还持刀抢走了300元现金和一对黄金耳环。” 正当白庙刑侦中队对该案进行调查时,3月6日晚8点多钟,掇刀石街道一美容美发店女老板刘女士被一中年男子强奸,并抢走现金3000多元。 通过对案发现场周边的调查走访,专班民警发现了三起类似于“2.24”、“3.6”入室抢劫、强奸的隐案。受害人均为发廊服务员,由于她们都受到恐吓、威胁,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印象模糊,能提供的有价值线索较少。 专案民警通过对在现场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体液进行鉴定,发现这一系列案件系同一人所为。在作案方式上,均采用持匕首、镰刀来实施抢劫、强奸,并自称“坐过牢”;在体貌特征上,身高173CM左右,40多岁,本地口音,板寸头,啤酒肚,很壮实,右胳膊上有纹身,常背一军绿色帆布包;在作案对象上,均对发廊服务员施暴。 专案组一边安排警力在敏感区域巡逻布控,一边围绕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近一月的工作,民警确定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3月20日在沙洋县一工地上将官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官某交代了自今年2月以来在掇刀辖区持刀入室抢劫、强奸5起,抢得现金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官某现年47岁,沙洋县人,曾因抢劫、强奸罪先后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第一次改判为7年,第二次减刑后于2011年刑满释放。出狱后,他先后到深圳、沈阳、北京等打工谋生,去年8月回荆门打工,他以为被强奸的发廊女服务员不敢报案,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再度陷入囹圄。(吴奇勇、张凡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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