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法院田大姐“办案”
在任丘市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有一名人民陪审员名叫田书梅,大家都亲切地称她为田大姐。田大姐是今年2月份被聘为法庭人民陪审员的,虽然上任才一个月,但她却以女性独有的敏锐和执着调解了不少棘手的婚姻案件。 任丘市石门桥镇某村王某来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孙某离婚。法庭受理后,了解到孙某也同意离婚。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调解未能成功。鉴于双方分居近二年,财产来源较复杂,该案件欲转普通程序调取相关证据后判决离婚。这时,田大姐提出不同意见,她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随后,她给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通过交谈,找到了问题的所在——离婚的根源是双方父母的强行干预及两名当事人碍于面子。之后,田大姐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倾听他们的陈述,稳定他们的情绪,并将感情牌穿插其中。经过多次调解沟通,3月3日,原告王某撤回起诉,小两口欢欢喜喜地回了家。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一些无法维系的婚姻。对此,田大姐认为,实在无法弥合,劝其“好好散”,也是一种解决婚姻问题的方式。 隆尧男子曹某与任丘女子于某婚后感情不和,曹某将于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但于某不同意。法庭经审理,一审依法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但6个月后,曹某再次起诉离婚。在庭前调解中,因婚生子曹某某抚养权及一套房产分割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执,互不相让。田大姐在详细梳理案情后,得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无法维系,只为争夺孩子与财产才拖延离婚。于是,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疏导双方的矛盾,了解双方的诉求,并适时讲解法律相关规定,还对当事人双方的亲属做劝解工作。经过连续5次苦心劝解,今年3月10日,双方终于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 每当看到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走出法庭,田大姐都会长舒一口气。她说,就是想凭借自己的真诚和努力,给那些身处婚姻困境的夫妻们多提供一些帮助,让那些不幸的婚姻也能有个好的结局。(通讯员王艳静 记者陈兆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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