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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银川正源北街支行不配合执行被罚款10万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1 17:3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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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建行银川正源北街支行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时,该银行工作人员不予配合,导致法院未能扣划成功。昨天(20日),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已对该银行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与某医院建设工程发生施工合同纠纷,经查,被执行人在建行银川正源北街支行有存款余额3160余万元。3月1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该行,要求协助扣划存款700万元,并将相关手续送达该行业务主管。此后,该业务主管多次离开,约半小时后才将扣款相关手续交由具体工作人员办理,但此时被执行人的3100万元存款已通过网银转移,致使法院未能扣划成功。法院执行干警要求该行工作人员配合调查取证,却遭到拒绝。因其行为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银川市中院对该行罚款10万元。

  据银川市中院执行局有关干警介绍说,“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协助义务部门协助不力。有关法律规定,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除可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外,还可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记者 朱立杨)

关键词:建行,罚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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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宁夏日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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