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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先后“秒抢”加油站珠宝店 每次不超1分钟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5 15: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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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着迷彩服,头戴摩托车头盔,两男青年手持枪状物两年两度抢劫加油站和珠宝店,共抢劫财物数额高达135万余元。昨日(24日)上午,涉案两男子在广州市花都区法院狮岭法庭接受一审宣判。两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及12年,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及1.5万元。宣判后,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两年之内一抢再抢

  2011年10月11日10时许,一辆摩托车驶入白云区钟落潭镇某加油站营业厅门口,车上两名身着迷彩服、头戴摩托车头盔的男子,即为何远雄和李彬林。事发当时,加油站经理被何远雄持“枪”挟持进了加油站的财务室,被迫将桌面上共约83万元现金装入何远雄的红色旅行袋内。抢得财物后,两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两人作案手法利落,据监控录像显示,整个抢劫过程只有53秒,不到1分钟!

  何远雄和李彬林还采用同样作案手法抢劫了珠宝行。

  2013年6月21日深夜11时许,何远雄和李彬林两人来到花都区狮岭镇教育东路某珠宝店。事发时,一人持“枪”守在店门前,另一人则径直走向珠宝店内的黄金首饰柜台,翻身跳入柜台里。由于当时店员正准备将金饰收入保险柜,柜台并未上锁。何远雄和李彬林则将黄金饰品区几个柜台里的金饰品全都倒入一个黑色塑料袋里。得手后,何远雄和李彬林立刻跨上摩托车逃离。据监控录像显示,整个抢劫过程只有49秒,被抢首饰价值达52万余元。

  嫌打工辛苦赚得少

  昨日,何远雄和李彬林因犯抢劫罪在花都区法院狮岭法庭接受一审宣判,判处何远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林彬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宣判后,何远雄和李彬林两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但何远雄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无力偿还2万元罚金。

  何远雄称,他和李彬林是老乡,当初想到抢劫,是因为打工辛苦赚钱又少,“想要赚快钱”,所以产生抢劫的恶念。但现在失去自由,两人都很后悔。

  赃款买地皮被骗再犯案

  为什么首次抢劫选择加油站?何远雄称,因为当时自己在白云区钟落潭镇一家加油站任主管,对加油站的运作情况相当熟悉。

  李彬林告诉记者,抢劫加油站的83万元赃款,他和何远雄一人一半。当时正好有亲戚在做投资生意,两人合伙将大部分赃款在河源市购买了两块地皮,其余赃款则用于偿还债务。

  事隔2年又犯案,何远雄称是因为买地皮被骗了,钱都打了水漂,加上父亲被车撞急需用钱,“想到第一次抢劫那么顺利”,所以决定再次叫上李彬林实施抢劫。(记者 章程 通讯员 龙兰军)

关键词:加油站,珠宝店,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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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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