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包工头被判刑 为揽工程贿赂国企老总
为了承揽建设工程,重庆一建筑队包工头卜某向国企老总行贿。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年至2012年期间,卜某为承建工程,向时任重庆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刘某(另案处理)承诺,在获取工程项目后给予刘某好处费。之后,在刘某的帮助下,卜某如愿以偿签下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为感谢刘某的“照顾”,卜某先后两次向刘某送现金表示感谢,但均被拒绝。卜某遂以69.67万元购买了两根金条送给刘某。今年4月,被告人卜某被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卜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情节严重,已构成行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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