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没工作欲减女儿抚养费 谎言被揭穿后撤诉
离婚的张先生称自己没有工作,要求降低女儿抚养费。近日,通州法院的法官查询后发现其有工作和收入,张先生于是撤回起诉。
张先生诉称,杨女士为外地户口,结婚后他将杨女士的户口迁到通州区自己的户名下,但杨女士在取得北京户口后便性情大变。2011年,两人离婚。 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他每月给付1000元抚养费,但事实上孩子一直由他和自己的母亲抚养。直至今年8月,杨女士才将女儿接到四川老家,并拒绝他探视。他对杨女士十分失望,再加上自己没有工作,起诉要求抚养费降至300元。 杨女士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称,张先生是某电子科技公司的销售经理,现在再婚,所以才要求降低抚养费,“没工作”是编出来的借口。经杨女士申请,法院查询发现张先生每月确实有工资收入,并非失业。 经法庭调解,张先生决定撤诉,他称杨女士做法实在过分,他是没有办法才起诉的。 |
关键词:抚养费|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