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躲避检查;故意冲撞拖行交警数百米
为抗拒交警执法检查,黑车司机刘某在工作日早高峰期驾驶无牌照轿车行驶至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磁器口时,故意冲撞并拖行执法民警数百米。近日,刘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东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9月9日8时许,黑车司机刘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灰色现代牌瑞纳轿车在北京站西街路边拉客,当行驶至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磁器口路口等红灯时,遇到交警执法检查。一名执法交警走到刘某车前要求其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刘某迅速关上车窗、锁好车门不作回应。当交警发现刘某驾驶的车辆没有后牌照后,拍窗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刘某情急之下,一脚油门发动车辆,瞬时将站在车头左侧附近的交警撞倒在发动机盖上。刘某见交警趴在其车前,再次加大油门继续拖带交警并在珠市口主路车流量较多的路段上左右穿行,该车疾驰数百米后才被民警及社会车辆逼停。刘某停车后,仍旧紧锁车门拒不配合执法。随后,交警只好将司机位置的玻璃砸碎,将刘某制服。 经医院诊断,受伤交警的颈部、双侧肩部、腰部、右腕部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我也不想跑,但当天我拉着乘客,心想要是被交警查了,不但会因无牌驾驶被罚款,还会因我私自运营开黑车被处理,最少要罚款一万元。事已至此,我还是愿意对那位受伤的交警进行经济补偿。”被关在看守所内的刘某称。 检察官表示,刘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其因无牌驾驶、非法载客,采取驾驶车辆冲撞、拖行交警的暴力行为阻碍正在执法的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并造成交警身体多处受伤,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应依法追究刘某的法律责任。 检察官提示,依法接受交警的执法检查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要积极予以配合,如果有违反交规的行为发生,更要接受处罚,避免像本案中的刘某一样,将事态进一步扩大,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
关键词:交警,司机,黑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