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乐用“最终解释权” 石家庄市民纷遭潜规则
时下,“最终解释权”一词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记者近日采访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民发现,不少市民在“最终解释权”下遭遇“潜规则”。有关部门表示,“最终解释权”既不合法也不合则。
“我当时在饭店办会员卡的时候,服务员说只要办理了会员卡就可以享有折扣,但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只有限定的菜品才可以,对于折扣的限定,他们有最终解释权。”市民周先生说,自己只能吃哑巴亏了,因为会员卡上最后一项确实注明了“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现在的商家太贼了,一旦发生纠纷,商家就以最终解释权来解决问题,明显的就是逃避问题,对我们消费者很不公平。”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就被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所“忽悠”过,自己找到商家理论时,商家便以事先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予以搪塞。 在石家庄一家商场内,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现在的消费者太精明,有事没事就和商家交涉,商家在广告中加上最终解释权也是为了保护自己,避免麻烦。” 在记者的走访中,不少市民坦言: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一旦亮出“最终解释权”这道护身符,自己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商家排除自身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这是不受保护的。”河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与法律事务副主任廉莙说,“最终解释权”属于格式条款,既不合法也不合则。 石家庄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遇到商家有违法经营行为,损害到了消费者的利益时,可以到工商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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