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微博私信获案情 破获强迫他人卖淫案
记者26日从广东河源市源城公安分局获悉,河源市源城区警方根据该区公安局局长的个人微博掌握到的线索,成功破获一宗强迫他人卖淫案件。抓获涉嫌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嫌疑人李某顺(男,20岁,梅州五华人)。 8月8日这天一条关于“哥救我,我被逼去卖淫,我现在在河源新城金沟湾市场的一家发廊,我现在好苦、好想死……”的微博,不经意间的转发让从事公安工作多年的河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源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赖昌彬捕捉到了。 赖昌彬立即利用个人微博@hy空警一号与事主取得联系,希望事主能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为民警提供有价值线索。在事主认为“报案没用”、不相信警方的情况下,赖昌彬多次用私信的方式与事主沟通,终于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8月10日,事主王某从广州赶到该局源西派出所报案。 8月22日,在赖昌彬的沟通下,王某带着妹妹露露(化名)再次来到派出所提供进一步的情况,所有的谜团才云开雾散。据涉世未深的受害人露露交代,她与犯罪嫌疑人李某顺是2011年1月份在网络上结识,后来发展成为情侣关系并同居在一起,两个月后,心怀不轨的李某顺为图财,遂伙同李某(在逃)强行将她带到河源市区,并采用殴打、威胁家人人身安全等手段逼迫她先后在河源市区、梅州兴宁等地从事卖淫活动长达两年时间,李某顺等人从中非法获利13余万元。直到今年8月初,她终因不堪李某顺百般折磨、逼迫,遂通过手机短信向其哥王某求救。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顺知道事情败露,又带着她逃回了兴宁,最后不知去向。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同时,展开追捕工作,经不懈努力,成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顺的活动轨迹。9月20日,在兴宁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在兴宁市某宾馆成功将涉嫌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顺抓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顺如实供述了其于2011年1月与受害人王某通过网络结识后成为情侣关系,2011年3月份始为图财,伙同他人胁迫受害人王某在河源、兴宁等地卖淫长达2年之久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顺已被源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余犯追逃及案件的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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