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友动邪念行奸 青年阻止施救成共犯获刑2年
重庆一男青年在朋友对少女实施性侵时,不仅不制止,反而阻止他人施救。记者25日从重庆长寿法院获悉,邹某目前因构成强奸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现年20岁的邹某家住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枣子街,今年4月17日,邹某和朋友余某(另处)、小红(化名)、叶某、陈某等人在徐某家玩耍。玩耍中,小红骂了余某一句,余某便要教训一下小红,将小红拉入一间卧室,要求小红与其发生性关系,小红不从,余某就殴打小红,并强行奸淫了小红。其间,叶某听到卧室有动静,问怎么回事?邹某说是余某在强奸小红,奉劝叶某少管闲事。过了一会,陈某试图到卧室阻止余某,但邹某起身恐吓陈某:“你敢进去,我两刀子捅死你。”陈某因受到恐吓也不敢再过问。 事后,为防止小红报案,邹某将手机借给余某拍摄小红的裸体视频,并恐吓小红不准报案。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明知余某对小红实施奸淫行为,不仅不制止,反而阻止他人施救,让余某的强奸目的得逞,已构成强奸罪,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强奸,卧室,恐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