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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前 河北省监管部门将严查价格行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7 10:1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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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日前,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节日期间规范游览参观景点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型零售商价格行为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节日期间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按照《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家具等专营店进行全面检查,对拒不执行《规定》及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先曝光再处罚,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同时将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规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各旅游景点需按照《河北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9月10日前完成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广大群众发现旅游景区、商贸流通领域的价格欺诈行为及大型零售商、供应商之间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均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

关键词:价格|双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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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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