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景区更应该体现公益性
★旅游法为破解门票经济带来希望
自凤凰古城实行一票制收取“进城费”以来,公众对不断高涨的景区门票价格的关注度再度被拉高。
4月25日,中国首部旅游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针对景区门票价格过高的问题,旅游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有舆论认为,随着旅游法的出台,景区门票过快上涨势头将得到遏制。
过分依赖门票收入
“纵观目前的旅游景点,从过去6年调整的幅度看,张家界从158元调到248元;莫高窟从80元调到160元,黄山从130元调到230元。在过去的两轮调价周期中间,我国世界遗产类景区门票的价格整体调高了65.42%。”2012年,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中国的景区分为公共资源景区和商业性景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是政府指导价,因为它要体现公益性;商业景区则由市场自由调节。”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对《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道。
吴必虎认为,国内各大景区过分依赖门票收入的现象既正常又不正常。说它正常,是因为中央政府对国有景区每年财政拨款很少。因此,地方政府不但不愿为资源保护和建设景区投资,反而期待从景区经济中获得财政收入,所以对门票经济有很强的依赖。
说它不正常,是因为国内景区的旅游产业链不够长,没有形成住宿、餐饮、娱乐、零售等一条龙的产业链,导致了国有景区太依赖门票收入。其实如果产业链延长,收入会增加更多。杭州西湖系列景区全部免收门票但城市整体效益反而提升就是最好的例证。
浙江省杭州市旅游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杭州市实现旅游总收入285.88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主要收费公园景点的门票收入只有2.93亿元。作为全国首个免费的5A级景区,杭州西湖的免费开放无疑是一个典型。
对于国内景区门票价格的合理定价范围,有专家认为,国外许多景区的门票价格占人均月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而国内明显高于这一比例。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澄认为,相比国际平均水准,中国的景区门票确实太高了。在中国,不仅人造的主题公园保持高收费,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也被地方拿来作为摇钱树。
刘澄表示,这就是著名的门票经济,这是最为广大游客所诟病的。
门票经济根源何在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也因此,许多地方政府以旅游业搭台唱戏来拉动本地经济。
国家旅游局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国内旅游人数26.41亿人次、国内旅游收入19305.39亿元人民币;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731.0元。
如此庞大的旅游市场,谁都想从中分一杯羹。
吴必虎认为,所谓地方政府依赖门票经济,更直接地说是那些负责管理某种类型的景区的政府部门依赖门票经济,门票收入主要是由这些利益部门所支配。部门趋利,门票收入与部门利益密切相关,必然导致国有景区的门票价格不断上涨。
“现有法律如文物保护法等大多注重保护较少关注如何利用,承担资源管理的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列入财政预算,也不太关注如何改善管理、延长产业链、提升服务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这些法律的不够完善,也使得中国的旅游产业收入主要依靠门票经济。”吴必虎说,如果文物法等相关法律对如何合理利用资源同时加以界定,就可以避免坐吃山空、手捧金饭碗要饭的现象。文物保护并非一定要求排他性保护,在不妨碍保护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多种用途的现代使用,提高国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扩大其服务社会的户外教育功能。
据了解,各地门票涨价的理由,无外乎是景区运营维护成本上升。
如此次凤凰县围城收费,凤凰县政府提出收取门票的理由便是,从门票中征提的税费要用于古城日常管理维护;古城文化修缮;包括沱江河水体治理、供水排污设施的完善;沱江风光带及古城夜景打造;探索古城特色民居保护管理补偿机制。并称,收费远不足投入所需。
对此,旅游法起草者之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天星认为,规范景区管理不是景区收费涨价的理由。如果想更好地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景区应当主动加大软硬件投入,如进一步整修旅游景观、增设服务设施等。景区收费和景区规范管理之间,看不出存在什么逻辑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王健民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不只是凤凰古城,平遥、丽江等地都有这样的问题。地方政府考虑到自身利益,为了发展经济、发展当地旅游业,不断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因为门票经济是增加GDP的一项重要内容。
景区应体现公益性
王健民告诉记者,对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该体现其公益性,即逐步取消门票,因为公共资源是全体公民所有。这也是多数专家持有的观点。
王健民认为,在我国,由于对旅游的认识理念有偏差,认为旅游就是赚钱,理念不清导致了景区只顾收门票,而忽略了游客的权利,即旅游权。
为了控制景区门票的上涨势头,200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规定,景区门票涨价间隔不得少于3年。但结果却是,3年大限一到,各地纷纷上涨门票价格,景区门票3年不涨变为3年必涨。
刘澄认为,单一的门票收入,促使旅游景区只能把收入增长寄托在不断提价的门票身上。不断上涨的门票令游客望而却步,即使游览,也是来去匆匆,无非是在景区拍几张照片而已,停留时间非常短暂。而景区收取的其他收入,像住宿、餐饮的收入就相对很少了,更加依赖于门票了。由此,门票经济使中国旅游形成了恶性循环。
如何破题门票经济
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规定:门票及其他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
旅游法能否打破门票经济的怪圈,是各界关心的问题。
“希望旅游法的出台能规制景区门票随意涨价的问题,既然有了法律,消费者在今后的维权过程中,就有了一个可以利用的武器。还国有景区的使用权于公众,这是我们必须迈过的一道门槛。”吴必虎说。
采访中多数专家均认为,旅游法为景区门票乱涨价作出了明确规定,让公众对如何破解门票经济看到了希望。但事关门票涨价的听证会,专家们期待不要走过场,不要让听证会变成涨价的论证会和说明会。
吴必虎建议,应通过法律、条例等将公共资源的景区门票价格与国民月人均收入的比例挂钩,严格规定门票不能超过月人均收入的某个百分比,这样也可打破门票经济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