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石家庄全面推行执法全程录像 合同工临时工无执法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30 10:0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日前,《关于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的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已经石家庄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八项措施》规定,全面推行“执法全程录像”制度。

  各部门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不得行使执法职权

  《八项措施》规定,各部门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不得行使执法职权,对协助执法人员要加强监管,对其行为承担责任。法制部门负责对本级行政执法人员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对离职离岗、未通过年检的执法证件要及时收缴和销毁。

  认真执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特别是对一年一度的执法资格认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培训、考试、阅卷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凡是发现考试作弊或考试不及格者,一律参加离岗培训。

  除安全生产检查、食品安全检查、环保检查以及国家和省安排的执法检查,政府执法部门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各单位确需开展的入企检查,必须报同级执法监督办公室审批。多个部门在同一时期对同一企业进行检查时,由执法监督办公室进行协调,实行联合检查。未经审批入企检查的,要追究执法单位领导责任。

  对违反执法程序的,一次查实即予以待岗、调岗处理

  《八项措施》规定,由石家庄市法制办牵头,建立“石家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将全市执法人员基本资料以及各部门职责权限、办事流程、执法标准、处罚程序、处理结果、投诉渠道等内容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

  凡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在同级法制部门备案,接受法制监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举报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不少于500元奖励。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野蛮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擅自入企检查、违反执法程序等行为,一次查实即予以待岗、调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政纪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关键词:执法|全程录像|合同工|执法权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君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