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法院注重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法官与律师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践行者,同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如何构建两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鹿泉法院注重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一)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1.尽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互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2.建立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统一司法标准。3.探索建立广东法律人联合会,增进彼此认同。(二)在工作中互相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1.加强便民建设,方便律师诉讼。2.切实加强审判公开和律师执业公开,保障信息对称。3.扎实改进法官和律师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彼此尊重。4.注重司法礼仪,不断提高律师的司法礼遇。(三)在个案中加强支持与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1.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2.探索建立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制度,切实解决取证难。3.加大律师参与调解和息诉罢访力度,共同实现案结事了。(四)完善相互监督机制,确保廉洁司法。1.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2.切实加强相互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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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鹿泉法院,审判公开,廉洁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