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快准稳”三字诀
面对不落腰包的腐败,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要以“快”为手段,以“准”为中心,以“稳”为重点,运用“快、准、稳”三字工作法,创新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反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快”字当头。在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过程中,办案速度低下,反应迟缓,不仅影响办案数量,错失办案良机,还会打草惊蛇,让犯罪嫌疑人意识到反渎部门的办案意图,销毁证据,串通口供,形成同盟,增加办案难度。为此,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快”字当头,快反应、快出击、快查证,强调以快取胜。获取有价值案件线索以后,及时应对,快速反应。开会论证案件线索,不具有可查性果断放弃;具有可查性就抓紧时间分配任务,快速出击,展开初查。初查中,集中人力和时间,快速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后,快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要“准”字把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坚持“快”与“准”相结合,以“快”为手段,提高办案数量;以“准”来把关,提高办案质量,统筹兼顾,共同提高。严格运用证据保障、程序保障和机制保障三个保障方式,层层把关,加强证据审查力度,做到案件立得准、诉得准、最终判得准。在“办铁案”工作思路指引下,按照控辩要求,从案件中找漏洞、问题,及时补充应有的证据材料,确保快中求准。 要“稳”字保障。“稳”指办案中不越权、不违法、不冒险。反渎职侵权部门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以老带新等形式,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强调办案程序规范化、法制化。对案件中可能出现的群众上访苗头,依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分析,耐心化解,争取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办案工作中,要坚持快中求稳、稳中求准,确保案件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不出现涉检访和其他问题。(康海军程亮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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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院|腐败|快准稳 |